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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把房子留给孩子

作者:admin 时间:2024-11-2778 次浏览

离婚后如何把房子留给孩子

一、离婚后如何把房子留给孩子

在处理婚姻关系终止过程中的财产分配问题时,倘若您希望保留房屋并将其传承给子女,建议在拟定离婚协议之时,明文规定此项赠与事宜,并办理相应的产权转移手续。若双方关于此事无法达成共识,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法律程序将该房产判归于子女名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将房产赠予子女,通常情况下不得任意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离婚后如何降低抚养费标准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您希望能够降低所应承担的抚养费用标准,则通常需要提供合理并且充足的理由。举例来说,若是作为支付抚养费义务方的个人收入大幅度缩水,从而使得按照原有标准进行支付产生了极度艰难的状况;或者是遭遇了重大生活变故,例如失去工作或患上重病等,从而导致支付能力无法维持之前的水平。除此之外,倘若子女的实际生活所需有所下降,例如教育费用的削减等,这同样可以作为申请降低抚养费的理由之一。然而,以上所有的理由都必须得到充分的证据来加以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

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异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符合法定条件,如一方因重病、伤残无法抚养,或有虐待、未尽抚养义务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提供证据后,可向法院申请。法院将基于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综合评估后做出公正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处理离婚财产时,若欲保留房屋赠子女,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此条款,并完成产权过户。共识难达时,可诉诸法律,请求法院裁决房产归子女。但需谨记,赠予子女后,一般不得随意撤销此赠与。